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(8)借屍還魂

 

現代人鮮少對「因果輪迴」有較深認知,故不知輪迴、因果之可怕。鍾茂森博士煞費苦心蒐集資料而四方演講,並經相關人士整理出書,末學(我)讚嘆至極。末學深覺此書對世道人心利益甚大,故擬一段段節錄於網上;若有必要,末學會略加說明(用「註:…」表示),另有些地方有可能會節略,則用「……」表示。(全書(文)內容可至此網址細看: https://www.amtb.tw/pdf/ch41-04-02.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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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來是一個小插曲,我們繼續來談談史蒂芬森教授另外一個科研案例。這個科研案例也是一個離奇古怪的案例,它有點像我們中國古代所講的那種借屍還魂的例子。這個案例講的是一位叫做賈斯伯的小孩,賈斯伯他的全名叫做斯理.格達理.拉爾.賈斯伯,這是印度的名字。這個小孩在一九五四年當他還是三歲的時候,由於患了天花病就死去。死的那天當然父母都非常傷心,父親就依偎在棺材旁邊,棺材裡裝著自己小孩的屍體,他非常的痛心,準備等到天亮就要把棺材拿去埋葬。

 

就在當天晚上,這個父親正挨著這個棺材半夢半醒的時候,突然覺得棺材裡面有動靜,這時候父親馬上就起來把這個棺材蓋打開,一看這個小孩他已經甦醒過來,趕緊就拿水、拿食物來餵他。可是這個小孩甦醒以後竟然所說的話已經完全不是這個人,他說自己是一個二十二歲的青年,他的名字叫做香克,是在另一個地方居住的一個貴族,印度叫做婆羅門,他是個婆羅門種的青年人。講的話跟他原來的身世完全不同,明明是三歲的小孩,怎麼說是二十二歲?

 

而且這個小孩拒絕他父親給的水和食物,因為在印度等級階層還是比較嚴格,所謂婆羅門貴族這些人他不會吃那些平民家裡的食物。賈斯伯家裡原來是平民,他醒來以後就不肯吃自己父親給他的食物,幸好鄰居家有一位婆羅門的老太太,這個老太太就義務做些食物來給這個小孩吃,他才肯接受,要不然也得活活餓死。這個小孩他就開始敘說他前生做婆羅門青年的時候是怎麼死的。他說有一天當他去參加一個親戚的婚禮,在這個婚禮宴會上就遇到一個仇人,那個仇人以前向他借了很多錢,但是又不想還給他,所以就讓他吃一些有毒的糖果,他也不知道,吃了這個糖果以後在回家的路上毒性發作,從馬車上摔了下來,就這麼死了。結果家裡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被毒死的,還以為這個人可能在婚宴上面喝酒喝多了,從馬車上摔下來摔死的,不知道他是給仇人害的。這個事情後來也就平靜了。

 

結果史蒂芬森教授他們來到賈斯伯家裡,因為他得知這個消息以後就來到賈斯伯家裡調查這個三歲的小孩,然後按照這個小孩所說的情況找到他所說的前世婆羅門的家族,結果一看果然有這麼一個人,有這麼一件事。這個人大家都不知道是被毒死的,後來一調查才真相大白。所以你看看,這個仇人他心很狠毒,他借了人家的財不還給他,還要把人家害死,這是像古人所講的「借他貨財,願他身死」。他以為這樣做神不知鬼不覺,哪裡知道他所殺害的這個人,這個冤家,轉了一世還能把這個仇恨記在心裡,然後還把它說出來。所以想想看,他們再見面,那真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。

 

我們再看看,你看他這個身體,這三歲的小孩患了天花死了,他原來這個魂確實是走了,代之而來的是另外一個人的魂,這個二十二歲的青年,他又進去了。這說明什麼?這個身體其實真的不是自己的,你看它是可以跟人家共有的,可以互換的,這個小孩的魂離開之後他的身體還能用,結果又有一個魂進來,真的像住房子一樣,這個房子原來的主人走了,又來了一個新的主人。

 

現在民間,從古到今民間都有很多這種傳說,所謂的鬼附體現象。這種也不能夠一概而論是迷信,為什麼?現在從這些西方的科學來解釋還是能解釋得通,為什麼?所謂的鬼附體,就是那些鬼的魂跟這個人的魂共用這個身體,就叫附體。所以你看看我們聽到一些傳說,甚至基督教裡面也講到,你看耶穌趕鬼,耶穌基督還趕鬼,一個人身上帶了七個鬼魂他把他們趕走,這說明人的肉體是可以共享的,關鍵是要和諧相處,在肉體裡也得搞和諧社會。至於這種借屍還魂的案例,其實在我們古老的中國早已經有記載,你看像上古時代有一部醫學著作,叫做《黃帝內經》,《黃帝內經》裡面至少就有兩則關於借屍還魂的這種案例。所以這種案例我們想想真的他不是在虛構,現在史蒂芬森教授也給我們證實。

 

註:「借屍還魂」在台灣幾十年前亦發生過一案例,轟動一時,報紙乃至近代電視節目皆有報導及製作專題,此事早年經查證,真有其人其事(姑不說其名)。其實這種例子世界上近代亦多有(古代記載更多),只是一般人少有接觸,或善根不具、佛緣未至而不能相信更進而學佛也。另上述欠錢不還又毒害人命之人,將來果報悽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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