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心沒好報,千萬別亂報;信得因果真,念佛得成佛
「因果」二字,生活中常聽聞,但誤會的人不少。
佛經中提到因果,簡言其理:因、緣、果。譬如一粒種子是「因」,經過埋土中、加空氣陽光水是「緣」,最後長成大樹是「果」。一般將「因、緣、果」簡說成因果,純是說法上的方便。世人在世,難免造業,若能悔改,猶為未晚,以下舉例:
「古代曾有位造了嚴重罪業的人某甲,心裏害怕,跑去向一位高僧求救。高僧勸某甲大懺悔,並講因、緣、果之理。某甲不是很懂。高僧有善巧,拿來蒺藜種子,叫某甲把蒺藜種子分成二份,分種道路二邊;東邊的灑石灰不可澆水,西邊的天天灑水。就這樣某甲初幾天赤腳在二邊走動,沒有感覺;但過了一陣子,西邊的部分走起來漸有痛感,東邊的沒感覺;又過了一段時間,西邊實在不能走,太痛了,東邊的則仍沒感覺。這時某甲忽然醒悟,原來西邊的蒺藜種子已經漸長成果,果上帶刺,故腳痛;東邊的蒺藜因為斷絕水分,長不出來,故走在上面沒痛感。